关于郑州市第九人民医院预交金收取额度的公示
为进一步优化医疗费用结算服务,规范预交金管理,切实减轻患者就医负担,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规范公立医疗机构预交金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财务办〔2025〕5号)、《规范公立医疗机构预交金管理工作指引》(国卫财务便函〔2025〕34号)及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公立医疗机构预交金管理工作的通知》(豫卫财务〔2025〕9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现将我院住院预交金收取额度及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预交金定义及收取原则
住院预交金是患者办理住院手续时预先缴纳的医疗费用,主要用于保障诊疗过程顺利开展。本次收取标准严格遵循"合理控费、分类指导"原则,结合病种临床路径、平均费用及医保政策综合核定,旨在优化就医流程,减轻患者经济负担。
二、主要覆盖病种
本次公示覆盖2型糖尿病、脑器质性精神障碍、精神分裂症、中度抑郁发作、高血压3级等常见住院病种,具体病种及对应预交金额度详见附件。
三、注意事项
住院期间若预交金余额不足,请及时补缴,避免影响后续诊疗;
出院结算时,预交金将直接抵扣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实行多退少补;
本公示内容将根据政策调整及医院运行实际动态更新。
郑州市第九人民医院常见病种住院预交金收取额度明细表.xlsx
郑州市第九人民医院
2025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