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7.12-2021.7.16院微信公众号纪检监察室供稿
【纪检•党史教育】
赵乐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
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在新征程中更好履行正风肃纪反腐职责使命
中央纪委常委会2日举行集体学习,专题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赵乐际主持会议,强调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党在新的征程上践行初心、担当使命提供有力服务保障。
赵乐际指出,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站在政治和战略高度,统揽全局、纵贯百年、远眺未来,深刻阐发了一系列重要思想、重要论断、重要要求,彰显了中国共产党的政治品格、精神谱系、光荣传统、红色血脉,展现了中国共产党的政治担当、历史自觉、人民立场、复兴使命,具有很强的政治动员力、历史穿透力、理论说服力、心灵震撼力,是指引全党全国人民立足百年大党新起点、置身百年未有大变局、接力百年奋斗新征程的马克思主义纲领性文献。纪检监察机关要结合职责、结合实际,深入学习领悟精髓要义,牢牢把握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这一党的全部奋斗主题,牢牢把握伟大建党精神,牢牢把握以史为鉴、开创未来的经验启示和根本要求,牢牢把握党中央向全体党员发出的郑重号召,牢牢把握勇于自我革命这一党的显著标志,始终保持强烈忧患意识,以永远在路上的政治自觉正风肃纪反腐,为确保党不变质、不变色、不变味作出新的贡献。
赵乐际强调,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归根结底在于从党的奋斗历史中汲取前进力量,以更加昂扬的精神状态走好新征程、奋进新时代。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学习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蕴含的百年历史经验结晶,牢记初心使命,坚定理想信念,践行党的宗旨,忠实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要准确把握在服务保障“两个革命”中的职责使命,自觉运用我们党推进“两个革命”特别是自我革命、自身建设的宝贵经验和基本规律,聚焦“国之大者”加强政治监督,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要适应新征程新要求,自信自强、守正创新,与时俱进推进理念创新、机制创新、工作创新,更加自觉坚持严的主基调,坚持稳中求进,坚持不敢不能不想一体推进,不断取得更多制度性成果和更大治理成效。要以实际行动践行伟大建党精神,保持忠诚干净担当政治本色,当好党和人民的卫士、战士。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纪委副书记杨晓渡出席会议。中央党史学习教育第十一指导组到会指导。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纪检•清廉医院建设】
“把脉问诊”开良方 推进清廉医院建设
“作为医务工作者,要医者仁心,把握好手中的笔,别乱开处方;把握好手中的刀,切勿过度医疗,让老百姓看得起病。”6月10日,鹤壁市纪委监委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组长李敬心为市妇幼保健院广大医务工作者上了一堂生动的廉政党课,这也是该市纪委监委持续深化清廉医院建设,将清廉思想融入医者内心的一个场景。
出台《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实施细则》、打造党建廉政文化长廊、开设廉政书籍专栏、开展医德医风评优树先活动.....近年来,该市纪委监委扎实推进清廉医院建设,督促市卫健委“把脉问诊”开良方,以制度规范、监督执纪、宣传教育等方面为抓手,着力打造党风清正、院风清朗、医风清新的清廉医院。
“听了李组长的课,我深刻体会到要不断强化廉洁行医意识, 以解决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带头抵制提成、拒绝红包、谢绝宴请。”廉政党课后,鹤壁市第三人民医院职工徐盼盼深有感触地说。
发挥派驻优势,深入监督单位开展反腐倡廉宣讲是该市纪委监委各派驻机构的规定动作。今年以来,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先后到市第三人民医院、市医保局、市红十字会、市妇幼保健院等监督单位上廉政党课、召开廉政座谈会10余次,宣讲听众300余人,从思想上正风气、清灰尘,助推清廉医院建设。
坚持“教育为先、预防为主”,该市卫健委组织全体医务人员签署廉洁从业承诺书,严守底线;开展医德医风评优树先活动,夯实全院医护人员廉洁思想根基;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赴红色教育基地参观、在微信公众平台发布“每周一廉”,不断强化党员廉政从政、廉洁从业意识;加大收受红包、回扣行为整治力度,在市级各公立医疗机构设置“无红包、无回扣”医院宣传牌、群众意见箱和举报电话,随时接受群众监督举报;对医用耗材、药品供应商等开展集中廉政约谈,签订《廉洁承诺书》,从源头上遏制药品购销活动中的不正之风。今年以来,市级各公立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拒收红包60余人次。
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该市纪委监委还将规范制度作为推进清廉医院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全面加强医用耗材监管力度为出发点,督促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等卫健系统各单位成立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制定“对私收费私转处方开搭车药等违纪行为的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20多项,使医院监督管理有章可循。同时,紧盯“关键少数”,盯紧重要岗位、重要环节,深挖细查信访举报、巡视巡察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续释放失责必追、追责必严的信号。今年以来,该市纪委监委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共对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医疗系统党员干部和医院管理人员警示谈话10余人次。
来源:河南省纪委监委网站
【纪检•清廉医院建设】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检察院
起 诉 书
被告人王雅洁,女,1962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1202221962********,汉族,大学文化,中共党员,天津市河东区**委员会原**。住天津市河西区**道**园**号楼**门**号。因涉嫌职务犯罪,于2020年7月1日被天津市河东区监察委员会留置,因涉嫌受贿罪,于2020年12月30日经本院决定刑事拘留,同日由天津市公安局河东分局执行,2021年1月13日经本院决定逮捕,同日由天津市公安局河东分局执行。
本案由天津市河东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以被告人王雅洁涉嫌受贿罪,于2020年12月30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同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和认罪认罚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被告人同意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经依法审查查明:
2000年至2019年,被告人王雅洁在担任天津市河东区**医院(以下简称“**医院”)**,天津市河东区**局**、**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委员会**(以下简称“**委**”)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好处费共计人民币2750171元,具体事实如下:
1.涉嫌受贿1320000元
2000年至2008年间,王雅洁利用担任**医院**的职务便利,接受天津市**医院原**杨某某的请托,帮助其承包**医院下属**和**社区卫生服务站。收受杨某某好处费共计人民币1320000元。
2.涉嫌受贿1040171元
2003年至2017年间,王雅洁利用担任**医院**、天津市河东区**局**、**委**的职务便利,接受个体经营者金某某的请托,帮助其将“**疗法”引入**医院,帮助其承包**医院下属**社区卫生服务站,帮助其开办的**门诊部提高医保份额、获得医保门特资格。收受金某某好处费共计人民币1040171元。
3.涉嫌受贿130000元
2008年至2019年间,王雅洁利用担任天津市河东区**局**、**委**、**委**分管**工作的职务便利,接受时任**药业**李某某的请托,为其公司在药品采购环节提供帮助。收受李某某好处费共计人民币130000元。
4.涉嫌受贿120000元
2009年至2014年间,王雅洁利用担任天津市河东区**局**分管**工作的职务便利,接受时任**医院**张某某的请托,为其医院在登记变更和医院晋级等事项上提供帮助。收受张某某好处费共计人民币120000元。
5.涉嫌受贿90000元
2013年至2019年间,王雅洁利用担任天津市河东区**局**、**委**、**委**的职务便利,接受**医院**苏某某的请托,为其在法人及医院名称变更等事项上提供帮助。收受苏某某好处费人民币共计90000元。
6.涉嫌受贿40000元
2005年,王雅洁利用担任**医院院长的职务便利,接受**工程有限公司**曹某某的请托,帮助其承包**医院装修改造工程。收受曹某某好处费人民币40000元。
7.涉嫌受贿10000元
2016年,王雅洁利用担任天津市河东区**委**分管**工作的职务便利,接受**保育院**王某某的请托,将王某某亲友的女儿安排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从事护理工作。收受王某某好处费人民币10000元。
案发后,被告人王雅洁被监察机关抓获归案,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如实供述了调查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受贿罪行,自愿退缴赃款880000元,调查机关冻结王雅洁上缴的公积金账户余额846038.3元。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干部任免审批表、银行转账、会议记录等书证;
2.证人杨某某等人的证言;
3.被告人王雅洁的供述和辩解。
上述证据收集程序合法,内容客观真实,足以认定指控事实。被告人王雅洁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
本院认为,被告人王雅洁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可以从宽处理。被告人如实供述调查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同种罪行,系坦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法院
2021年2月5日
来源:中国检察网
【纪检•中央八项规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广告监督管理司
原副司长桑林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市场监管总局纪检监察组、北京市监委消息:日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市场监管总局纪检监察组、北京市监委对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广告监督管理司原副司长桑林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桑林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经常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安排,接受或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收受礼金;
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要求管理服务对象帮助亲属安排工作;
违反工作纪律,干预插手执法活动,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严重不良影响;
违反生活纪律,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他人长期保持不正当性关系。
上述行为同时构成职务违法,严重损害公职人员形象;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利用本人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桑林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目无党纪国法,在党的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党组研究决定,给予桑林开除党籍处分;经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市场监管总局纪检监察组研究决定,给予桑林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北京市监委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纪检•清廉医院建设】
洛阳市第三人民医院原党委副书记、院长
杨致远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据洛阳市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洛阳市委批准,洛阳市纪委监委对洛阳市第三人民医院(洛阳职业技术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原党委副书记、院长杨致远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杨致远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礼金、购物卡;违反组织纪律,在职工录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所送财物;违反工作纪律,在洛阳市中心医院新区医院筹建过程中监管不严、履职不力、处置不当,造成国有财产损失;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杨致远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背弃初心使命,丧失纪法底线,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经洛阳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洛阳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杨致远开除党籍处分;由洛阳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来源:河南省纪委监委网站